单位中途换签合同,年限加长,合理吗?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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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問題描述:

我是2006年7月本科毕业,9月到单位上班,12月签定的劳动合同,年限是一年。可2007年3月单位又要把一年合同换为五年,签订时间是2006年12月,这样做合理吗?我们是否可以拒签?我要不签是否原合同还是有效的?再有就是我们单位要我们先实习三月,再试用一年,才能转正,这样做是否本身就是榨取廉价劳动力?

參考答案:

不合理的.

你可以去询问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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