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一直开饮食店的。以前是租的门面,后来觉得不合算租,就在同一条街道上买了一套门面(原来的房东也是出租给一个外地人作饮食店的),今年房子交给我朋友后,我朋友将它重新装修好后准备自己开饮食店,但楼上的住户就不依不饶,不让我朋友开,二楼的住户甚至提出要求要我朋友将他的住房买下来,不然就要一直捣乱。
现在我朋友有疑问,买这个门面就是因为以前就是开饮食店的,为什么以前开的时候她们都没有意见,现在换他开就有意见了呢?还有二楼的住户有资格提出要买下他房子才让我朋友开的要求吗?
谢谢!
參考答案:你的问题分几点答复:
1、你要搞清楚你朋友购买的门面是否可以作为经营来使用,即在工商部门是否可以办理到营业执照。如果不能,说明这个地方不能作为经营来使用,不管二楼是否捣乱,只要工商查你,你就没有办法。如果能,其次还要看消防和环保的审批、如果消防和环保的审批都能过,你拿到合法的营业执照,则不予理会二楼,如果他继续捣乱,你可以拨打110报警,搞其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可以起诉他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你取得营业执照后,你的经营是受法律保护的。
2、如果你朋友购买的房屋,不复合1的情况,而当地的行政部门管理的又不严格,或者说很多人都在类似的情况下经营,那么你要么搞好和二楼的关系甚至买了他的房子,要不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出租估计楼上也不依不饶的骚扰)。因为现在的情况是民不告,官不究,只要他去任何一个主管部门投诉你,你都会麻烦不断的。
当然,不管什么条件,二楼要求你朋友买他的房子都不合法,既便产权是一个人的,毕竟那是两个单位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