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山东省正面临着建国以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形成这次出生高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受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影响,随着20世纪80年代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出生的孩子陆续进入婚育期,全省23~28周岁之间处于生育旺盛期的未育妇女人数大幅度上升,将带来人口出生率的增加。二是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符合法定婚龄的结婚人数大幅度增加。多年来山东省一直实行男25、女23周岁的晚婚政策,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22、女20周岁即可依法结婚生育。自2003年10月以来,山东省女性初婚晚婚率由以往的95%以上降到70%左右,全省新婚夫妻比往年净增加近20万对,将会使2005年度全省人口出生率提高。三是受人口预期寿命延长的影响。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大大改善,山东省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又会抬高我省的人口自然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