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分为“狭义上的法”和“广义上的法”。
广义上的法指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狭义上的法仅指法律。
事实上,法其实是具有国家权威的规范体系。而将其进行了细分,根据是制定的主体不同。
法律:在我国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以法律名称、形式存在的各种规则。(如《刑法》、《合同法》等)
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的具体执行公务过程中适用于全国的规则。(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某部门制定的专门用于规范全国其部门工作的规则。(如公安部制定的《刑事侦察条例》)
地方性法规:指有权的各地方人大极其常委会或者政府制定的在该地方实施的规则。(如河南省人大制定的《河南省种子条例》、海口市政府制定的《海口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2、规。在字典上,规有规则、规范的意思。因此,规的范围很广泛,也包括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
广义的规:指除了法律之外的一切社会规则,规范。既可以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则,也可以是一个民间团体制定的规范,甚至一个游戏规则等。
狭义的规:即法规。指除了法律之外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