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法定的假日依旧不放假,但寒假会早放一个星期补偿,而且学校似乎拿到了省教委的批文。请问这样违法吗?
法定假日是为劳动者的休息而定的,并不是针对学生的休息而规定。学校这样做对学生而言并不违法。如果说违法,那也只是侵害了老师的休息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