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租标经营合同》中有一条如下:
车辆租期满四年,乙方必须向公司交纳1万元风险抵押金,租期至国家规定现车辆报废日止,车辆及运营手续必须无偿交回公司,待公司办完废业手续后,公司返还1万元风险抵押金。
请问此项条款是否合法?
參考答案: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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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期满四年,乙方必须向公司交纳1万元风险抵押金,租期至国家规定现车辆报废日止,车辆及运营手续必须无偿交回公司,待公司办完废业手续后,公司返还1万元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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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