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继承立字据有用吗?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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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老人的房产没有遗嘱,老人有三个子女:1长子 2次子 3长女,他们都同意把房子给老大,老大也要了(应该要的),请问立字据有用么?还是去公证处公证?次子怎么也不想去公证处,说是怕我们家花钱。此房还与采暖费有关与两三年后的动迁费有关。假如签了字据的话,以后动迁费怎么发放?这里面有没有什么法律的漏洞?

參考答案:

如果老人没有去世,房产属于老人的。老人立的字据是遗嘱,在继承时按遗嘱继承。遗嘱若经公证,则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老人已过世,且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子妹三人都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平分遗产。若长子尽孝道较多,可多分遗产。在分遗产时,次子和长女明确表示不要遗产,即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可立字据也可不立字据,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当然立字据且经公证,其证明效力就很高。

长子在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以后,有关此房产的所有权利义务都由长子享有和承担。这里面没有什么法律漏洞。

房屋产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以房产证上的户主姓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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