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没有出具减免、优惠、退税、延期缴纳税款的报告,请给出范本
谢了!
參考答案: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并按照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报送减免税金统计报告。
对于减征、免征的税款,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否则,税务机关可以取消其减税、免税待遇,并追回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过税务机关审核之后,停止减税、免税。否则,税务机关可以追回相关的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纳税人骗取减税、免税的,一律按照偷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