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十一五”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对全局关系重大,对农村影响深远。
第一,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发展的进程明显落后于城镇。如果农村的落后面貌不能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突显期,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有城市的和谐,更要有农村的和谐。我国经济增长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扩大内需方针,扩大内需的潜力在农村,出路也在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一方面有利于刺激和扩大中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农村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为经济增长提供持久动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创造需求,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更好地支撑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二,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看,建设新农村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战略选择。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特别是资源短缺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矛盾、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实现农业集约经营的矛盾、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矛盾、农业和农村投入不足与农村要素外流的矛盾比较突出。同时,如何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中加强国内产业的保护也值得关注。
第三,从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又是《规划》实现的重要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降低。目前,我国农业占GDP的比重已降到12.4%,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农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影响没有减弱。农业作为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具有多功能性。农业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具有生态和社会功能。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只有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才能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的各项任务打好基础。要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规定的未来五年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指标。要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全面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培养新型农民、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任务。要使农业和农村有实实在在的发展。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14项重点工程。
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加大农业改造和农村建设的力度,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和普遍的趋向。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上,既有许多有利的条件,也存在一些特殊的困难。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需要经过几十年、有些地方甚至需要上百年的艰苦努力和不懈奋斗。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