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内地律师资格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管理办法”的一点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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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教育/學業/考試 >> 司法考試
 
問題描述:

其第十九条规定:在内地实行国家司法考试前已考取内地律师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律师事务所实习和执业,依照本办法办理。

请教各位高手,如果内地居民移民香港前已经取得律师资格或者通过司法考试的,移民香港后该资格是否继续有效?

谢谢。

參考答案:

完全有效!但如果未取得香港律师的执业格,则只可以在内地处理内地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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