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或者医院以免费名义找患者做新药临床实验是否合法?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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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最近发现在很多小区和医院门诊。都会有一种以免费名义找人做新药实验推广工作。最多的是一种生物电疗,在各个小区进行,参加的都是小区的住户。而这种实验行为。没有任何协议。包括最近在医院看到的,新药免费使用。不收任何费用。目的是测试新药药效和功能是否有效。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合法。国家是否允许这种方法进行?

參考答案:

是违法行为。小区和医院门诊完全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研制新药,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申报人应当在经依法认定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并将该临床试验机构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应当事先告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真实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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