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31日签美国商务签证被拒,当时用的是因私护照。后来公司让拿因公护照改签加拿大,我已经这样做了,现正在等签证。此刻心里万分忐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1、在填表时有一项问是否被美国拒签过,我答是。这样是否很不好?2、9月20日向加拿大递的材料,是否与美国被拒相隔的太短,会影响到加拿大的签证?3、美国的拒签是否对签加拿大影响很大?不胜感激!
參考答案:那我给你们翻译一下: " 诚实地告诉(签证官)你曾被美国拒签是正确的做法。签证官会考虑你为什么被拒。你的护照和最后的决定没有关系。
最重要的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动机。如果签证官认为你将因为(个人)好处留在加拿大,你(一定)会被拒签的。"
括号内的字是我补进去的。
我现在在加拿大,我在这里只听说过有/曾经持有美国签证会使这里签证更顺利,但是似乎没有听到过相反方向的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