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有关 产假规定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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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醫療/疾病
 
問題描述:

不是晚婚的情况下,女方规定的产假时多少天,相对的男方有多少天的陪假;晚婚的情况下女方的产假多少天,相对男方的陪嫁是多少天。出自哪个法律法规.谢谢

參考答案:

婚假与产假

一、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产加一周(即10天)。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二、产假

1.女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初育为晚育。晚育年龄的计算,以孩子出生的日期为准。符合晚育年龄

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或未生育过孩

子的再婚者,并且必须由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婚证明。

2.单胎生育者,假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产假若在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息时间可以顺延,对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给予两

次授乳时间。每次授乳乳时间单胞为三十分钟,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含人工喂养

)。

5.增加的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三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期期间使用。

劳动法里面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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