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们工厂里的一个老工人,他是这样对我说的,我想帮帮他,但有心而力不足,请大家给他想想办法,出出主意好了.
我是江西高安市杨圩镇人,我们村有一个关系全村人吃饭的水库,可现在村里的村长已将水库填平造房了,(本来我们就是移民区,土地很少,水源很少),现在只能靠天吃饭,请咨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来制止此事,现在我们该什么办?
參考答案:根据《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第四、五条的规定!如果你们那个水库是经过有关部门统筹规划为建房的。那么这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规划批准建房。那么就存在行政违法。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做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