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这里求助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今年年初的时候骑摩托车的时候,由于意外熄火,正好又有一个打篮球的小孩子撞上来,造成他大腿部骨折(这是真实的),但是时候男孩刚开始说是自己撞到我父亲的摩托车上,后来到了第二天交警调查的时候又说是我父亲撞上他的,后来交警调节无效,对方起诉到法院。最近那男孩子出院,说花了医药费一共2.4万,要求法院判决我们家赔偿他1.2万元。问题是那男孩又学生保险,可以索赔,我父亲的摩托车有证没牌。我想请问的是,这事该怎么处理,如果要赔偿,该按照什么法律来进行赔偿?毕竟不是我们撞上去的,是他自己撞过来的,可是他受伤了,我父亲是骑车的人,如果这样说不知道会不会怎么样呢?(如果有详细的说法,最佳答案后追加分数,谢谢大家了!)
參考答案:这个问题可能会很难办吧?有证没牌这是个大难题呀,至少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虽然那小孩子自己撞上来的,但肯定是要负责任的呀,其实主要还是所负责任大小的问题,小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当然他的监护人要承担监护不利的责任,如果要证明是他自己撞上来的,当然要有证据才行,如果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现场,但两方又各致一辞,当然就无法认定是谁的过错导致的,如果有证人证明自己的事实,那么法院也可能按无过错责任划分赔偿数额,如果不能证明这个事实,那可能就是按侵权来处理了,按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肯定是要赔偿的,数额大小就要看法官按什么标准来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