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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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别人在1996年借我的钱,2003年我向他要,他说过两三年还。今年(2006)我找他要钱,他能不能以过诉讼时效为由不还?

请懂法律的人回答!

參考答案:

如果你所属的事实能够得到证据确认,或者对方全部承认,则因2003年双方协议在2005年或者06年偿还,现在起诉不过时效。如果没有证据,而对方又不承认,则法院会以过时效为由判决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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