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通过我认识的一个业务员买了人寿保险,说是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都能得到相应数量的赔偿,可是当我朋友出院了,拿着相关的材料来到保险公司时,领导却说此病不在保险范围之类.问其原因则说,疝气一般都是先天性的疾病,就是因为这个”一般”我朋友的疝气住院医疗的费用可能报不了了,其实他的病发了只有大概一年不到的时间,我不知道保险公司这个”一般”是不是就可以做不陪付费用的证据,我现在觉得对不起我的朋友,也觉得很难为情,请朋友们帮我出出主义,我该怎么做.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等待朋友们的指点.
參考答案:你好: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你出于好意替朋友购买了保险.却没有得到赔款.觉得对不起朋友.可以证明你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值得肯定.
我们都知道.保险公司也是商业公司.它也要考虑利润率.而保险的宗旨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平时是我为人人.关键时是人人为我".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要的是健康群体.而对于次健康群体的人则要求是加费或者拒保.否则次健康群体的人交纳的费用和健康群体交纳的费用是一样的.那么对于健康群体是不是不公平?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要求承保的对象是健康人.对于不健康人一般是采取加费或者拒保.目的是防止有人带病投保.
实事求是地说.你朋友疝气这种疾病.是的确有先天性的.也有后天性的.这一点你可以去问一下医生.他会给你很专业的回答.而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一些先天性的疾病是不会轻易承保的.一般都会有特别约定.所以当发生保险责任时可能会得不到赔偿.
所以我的建议是.让你的朋友去医院确诊一下.看一下最终结果是什么.如果不是先天性而是突发性的.我认为是可以得到赔偿的.而如果是先天性的.也可以和保险公司商量一下.看如何解决.妥善处理.协商不成.也可以采取仲裁或者法律进行解决.你看行吗?
最后我想对你说.请你不要有什么思想负担.这不是你的错.将情况对你朋友说明.你的朋友也会理解你的.祝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