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单位没有出具失业介绍信义务”的有关法条?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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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劳动者要求单位出具失业介绍信,因劳动者是因故辞职,单位根据辞职报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单位无法核实劳动者是否失业,因此单位不负这项义务,劳动者要求单位出具失业核实介绍信是不是没有法律依据?若有法律依据请问是那条?谢谢

參考答案: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来源:无业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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