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06年暑期为石家庄某报社作业务近两个月,前几天以不许作兼职为由突然开除并不发给应得的工资,我要到哪里来为自己讨回公道,并获得自己应得的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參考答案:你可以参看一下劳动法
找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找学校领导也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