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义(Populism,可译为平民主义)是在19世纪的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
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
民粹主义萌芽于19世纪40—50年代的俄国。当时,沙皇俄国已经腐朽不堪,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西欧资本主义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内在矛盾。民粹派的思想先驱们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寻找俄国的出路,提出了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他们肯定平民大众的首创精神,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同时又把俄国存在的村社制度和农民理想化,遭到以列宁为代表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深刻批判。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俄国的传播,民粹主义的思潮已经成为强弩之末。
民粹主义表面上以人民为核心,但实际上是最缺乏公民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
利的观念。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但他们崇拜的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民”,而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极为蔑视的态度。民粹主义者反对权威,但他们又容不得反对派,甚至容不得“旁观者”。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草根”一词来自社会学领域,“草根”被赋予了“基层民众”的内涵。野草赋有民众精神,它甚至于带着顽固的人性弱点,草根性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独立性。
草根文化,是相对于殿堂文化而言的。它生于民间,长于民间,没有经过主流意识的疏导和规范,没有经过文化精英的加工改造,充满着乡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