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天合商场挂上了这样的广告.
买198元送168元.
在天和商场里部分柜台上也挂上了这样的标记.
有这样标记的商品,
很多的价位都是,188元或178元,不然就是238元以上.
(平日有很多4~8折的商品,全部不打折)
商品价格198元到220元的几乎没有.
在商场里面,有广告的地方的最便宜的产品是89元.
表面上看,商场是为了迎国庆实行了优惠,但实际上不是这样.
他们所标的188元的产品, 真正的价格是多少, 现在很难知道.
但按这种比例计算时, 那些商品的价格不会超过80元.
商场这样做属不属于欺骗行为?
假如顾客有不满时可不可以控告他们?
參考答案:商场的价格应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随意调整价格是不允许的。
我们再说说商场十一的促销活动,天合商场的这种活动对消费者而言是没有什么实惠的,这种做生意的方法只会导致其生意越来越差,最好的办法是不去那里买东西!
再有无论何时只要顾客有不满时都可以投诉,地点:当地消费者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