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6年10月江苏省
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是测量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是否达到普通高中毕业要求的重要手段,必修部分与选修部分考试成绩合格是取得相应学分的必要条件。2006年10月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是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施以后进行的第一项全省统一考试,为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2005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二、考试时间
1、考试定于10月14日至17日四天内进行,每天安排五场,每场80分钟。
场次时间安排:
上午:第一场:8:00—9:20,第二场:9:40—11:00;
下午:第三场:1:00—2:20,第四场:2:40—4:00;
第五场:4:20—5:40。
2、如在4天内不能完成考试计划的县(市、区),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批准后,可延长一至两天。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5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需确定考生选考的一个选修模块。选修模块为:算法与程序设计(VB)、算法与程序设计(Java)、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
2、9月30日前各地须将报名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中心服务器地址为:。
3、从本次考试开始,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启用新的地区代码(附件1)。
四、续考工作
1、续考定于10月21日进行,共安排五场,场次时间与正式考试相同。
2、正式考试过程中因出现异常情况未能正常完成考试的考生,或因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重大活动未能参加正式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续考。续考资格由市、县(市、区)会考办确认,各市须将续考考生的名单及续考原因考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备案。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认真做好考试、考务系统软件的培训工作及10月8日至9日进行的考试系统软件的试运行工作。各市、县(市、区)会考办、考点学校在培训及试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省。
2、按时做好下发考场名册和上传报名信息的工作。因网络原因不能正常上传报名信息、无法下发考场名册的县(市、区)会考办,在获取密码同时,须向有关人员说明考场安排的相关信息。
3、各地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安排巡考与定点督考,对因监考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考点要及时处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考试结束后,各地会考办、考点要及时通过FTP查看考试答卷文件上传情况,保证考试答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正常上传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中心服务器。
5、考试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地应认真进行总结。各省辖市须在11月20日前填写考试工作总结表(附件2),并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
附件:1.江苏省各市、县(市、区)代码表
2.2006年10月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高级)工作总结表
3.2006年10月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高级)考务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