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合同建筑面积是117.28平米.交房时实际面积是117.39平方.开发商让我交钱.我想问这个有超出合同上的3%吗?合同上是在+-3%里都不用承担费用的‘谁能告诉我这个是不是乱收费?还有这个3%是怎么算?
參考答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117.39-117.28)/117.28<3%,开发商这个做法是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法》,
除非你的合同另有约定,你仔细看下合同,开发商的条款只会比法律规定更苛
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