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9月30日18时左右在天津华龙道联通营业厅购买50元联通冲值卡两张,有定额发票以及原始冲值卡,随即拨打联通电话10012进行为手机冲值操作,分两次操作,均成功,第一次冲值之后,原来提示欠费的手机已可以拨通,并进行通话测试,证实已冲值成功,随后进行另一次冲值,成功,并提示卡内余额,今日10-01查询剩余余额0.9元,随即拨打联通客服电话10010咨询,历经3个多小时与客服交涉,终于肯查询,提供营业厅信息以及冲值卡、手机号,冲值卡密码后答复是冲值操作的时候输入别人的号码,但是拒绝提供该号码。
现我认为:服务商的做法是极端不合理的,首先,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而作为对方的手机用户,却享受了本来应该是我予以享受的服务,这就是一个不合理的时间,而予以同时,作为消费者我的自身,是极端不满的,而我们国家的法律也不允许这样的事件发生的;其二,服务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象类似的事情应该予以灵活掌握,且在类似的事情发生后应该第一时间积极办理,而我之前在全国部分地区就了解到,象此类的事情发生之时,提供原始冲值卡,票据,机主本人身份证件可予以办理,将冲值话费返还,而现在天津联通的做法不但不予以采取积极处理的方式,反而互相推托责任,拨打客服热线的时候,客服热线一再要求我自行到营业厅处理,而我认为,既然设立了客服热线就应该为客户服务,而且客服热线人员的作用应该也是可以监督营业厅的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的,甚至于在线小姐告诉我:联通的10012查询话费的系统经常会出现问题,所以很有可能会出现所查询的话费与实际不符,而另一方面,也很明确的说:联通不赞成用户使用手机自行冲值话费,但我认为,你既然推出了此项的服务,那么象这样的问题,是属于你系统的问题,与消费者是无关的,所以不能将类似的问题一概推送到消费者的身上,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象类似的电信类的投诉,现在已经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了,说明我们的服务商有很大的问题!连一个最基本的信息转接任务都想推托,真不知道联通作为国有还能走多久,而价格比移动便宜10%了以后,信赖的用户却好少好少,也许就是这个方面导致的吧。
现我提出要求:可以不将对方联系方式告知于我,然而必须要协助联系返还我的话费,而作为我来讲,可以协助提供相应的材料予以留存备案,但如果联通公司坚持己见的话,我只能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持我的合法权益,并声明:保留自己法律所赋予的权力。
希望可以参考一下全国各地的电信营运服务商的操作模式以及管理体系,全国各地我去国大大小小几百个城市,但是说实话,我没有碰到过任何一个地方 的电信移动营运服务商(联通、移动为例)的服务质量有如此之差,甚至于连一个最基本的服务语言规范性的完整都做不到,真的不敢苟同,相信这样的问题应该决不仅仅是存在员工的身上,作为管理层次的人员应该多作一下自我批评,考虑到底自己是不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全国很多地方的服务都比你们好的多,你们却不知道借鉴?
窥一斑而见全豹,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据我了解,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来电显示业务都是最多不超过3元/月的,甚至象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取消来显收费业务,而天津定位在10元/月,不知道是否是物价局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你们电信营运服务商是暴力的,一次性投入,而无限性收入,用户所接触的最多的,是你们的客服代表,门户的意思你们明白吗?你知道一个客服代表的一句话可以增加多少的潜在客户?而一个客服代表的一个态度可以决定会促使多少的用户转向对立的营运公司?
声明:我已经更换我原来的手机号码,现选择使用移动通讯方式,同时,我会尽我个人的力量将此事通过媒体方式以及网络传媒公布于重,并保留本人最终提起申诉的权力。
參考答案: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