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 20:51 按你所说的,我想你应该是给你朋友提供的担保是”人保”即保证担保.
如果主贷款合同没有成立,那么保证合同(从合同)当然不成立,那么你无须还款。
如果主贷款合同是成立的,并且银行履行了借款义务,那么你负有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还要看你签的保证合同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你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你必须还款。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是何种保证责任,视为连带保证。
无论是哪种情况,你还款后均可向你的朋友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