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回收价值低,目前大多为回收而进入环境,其对环境主要有两种危害,即“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环境中的废塑料制品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在大城市、旅游区、水体、铁道旁散落的废塑料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而且损害了我们国家和国民的形象。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视觉污染”。视觉污染是“白色污染”问题最为突出的危害。在我国城市、旅游区、水体中、公路和铁路两侧均不同程度存在的废塑料垃圾的视觉污染,这些废塑料散落在地面上,或随风挂在树枝上飘扬、或漂浮在水面,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潜在危害是指废塑料制品进入自然环境后难以降解而带来的长期的深层次环境问题。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破坏,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这就意味着废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将在环境中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并不段累积。在环境中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废塑料制品混在土壤中不断累积,会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漂浮在长江中的塑料制品给水源取用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泵抽空和堵塞,给工业生产和水电站造成巨大损失。如葛洲坝水电站,每天因清理漂浮的塑料垃圾,停机损失发电200000KW.H。将来长江三峡水电站建成后,如继续让塑料垃圾污染水体,那对发电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对动物生存构成威胁。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体中的废塑料制品,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农村、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
废塑料随垃圾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制品很难回收利用,如果将其填埋,200年的时间不降解,会导致大片土地被长期占用,加剧了土地资源的压力。不仅我们这代要被垃圾包围、也会使子孙后代失去生存的空间;
影响了垃圾的综合利用。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要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废塑料,这样又增加了堆肥成本。污染了的废塑料因无法保证质量,其利用价值也很低;
随意丢弃的塑料垃圾增加了环境卫生部门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塑料垃圾还很易携带细菌、传播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