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从初中辍学出来,后来不知怎么的和一些玩友在一起,结果去贩卖假烟了,现在在公安局里。现在刚刚过了十六周岁又几个月。
这样的情况不知道严重吗?我查了一下相关法律,好像会受到处罚。不知道会不会需要到教管所或是坐牢什么的啊?他年龄那么小,到了那种地方,我怕要受不少苦。
请不要告诉我这样可以让他受到教育——其实他原来是很懂事的,就是最近一年多来学习不好厌学而且处于叛逆期;请你告诉我他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者有可能从轻发落吗?万分感谢!
參考答案:已满16周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负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