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母在13年前经人介绍与父亲再婚,当时双方儿女均已成年有自己的家庭,所以并未形成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但继母的儿女并未在13年间给继母支付过赡养费用,相反父亲在这13年间承担了继母所有的一切费用和生活上的照料。
2.父亲是普通工人,于79年退休,所以经济并不是多宽裕,但继母基本处于没有收入的状态,因为儿女都没有给过什么生活费用,她的经济来源收入都分给了儿子(继母为粮农拥有土地和分红,土地在大儿子的户头上,分红在小儿子的户头上,继母的户口并未在父亲的户口本上,而是在其农村本地).
3.父亲年事已高,今年已86岁,继母今年70岁.现由于老人双方身体都不好,父亲重度糖尿病,继母高血压偏瘫已卧床不起,无法相互照顾,父亲的儿女已将父亲接走进行照料.而继母的儿女并没有将其接回家照料,出于人道主义暂由父亲的小女儿看管.继母的亲生女儿只是偶尔来一次,儿子不管.
4.所以现在继母的儿女向父亲讨要继母的赡养费用,并要求给予继母再婚后13年间退休金的一半(他们要求5万),否则不肯将继母接回赡养。
5.继母与父亲现在还没有离婚,但已经分居半年。
6.夫妻间是有扶养义务,如果判决给予大概会给予到多少呢,现在的父亲的退休金是一个月1600元每月.
參考答案:继母的儿女无权索要赡养费用。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这一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至于索要“继母再婚后13年间退休金的一半”也是无理要求,那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除你继母外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对此可以起诉,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