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舰按照《凡尔赛和约》的条款开始建造。根据条款的要求,德国军舰在除了用于训练及海岸防御外,不做其它用途,替代舰必须在军舰其下水时间后20年才可动工建造。当时德国有一艘巡洋舰的下水时间超过20年,为此德国抓住这一好时机,建造一艘5,000吨级的巡洋舰,取名为:“Leipzig”。该舰采用建造中的柯尼斯堡级轻型巡洋舰的设计图纸,除了将两个烟囱合为一个之外,其它性能都全部一样。
“莱比锡”号巡洋舰主要性能表:
标准排水量(吨)6,619
满载排水量(吨)8,382
舰全长(米)177.1
舰全宽(米)16.2
吃水(米)4.88
动力装置6台锅炉
轴数(轴)3
动力输出(马力)60,000+12,000
航速(节)32
续航力(海里/节)6,200/14.5
主炮3座三联装150毫米主炮
防空兵器4座双联装88毫米防空炮,4座双联装37毫米防空炮,6门20毫米机关炮
鱼雷4座三联装533鱼雷发射管
舰载飞机1-2架Ar-196式水上飞机
舰员(人)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