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豹忱:(公元1894~1980年),蒙古族,蒙名包日罕特·博彦满都;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前旗人。著名民族解放先驱。
包豹忱肄业于奉天(沈阳)蒙文学堂和筹边专门学校。后任报刊编辑、中学教员、地方公署职员。
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包豹忱加入蒙古人民革命党,任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哲盟支部书记。
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包豹忱在长春组建蒙古平民同志会,任副会长。
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包豹忱参加南京蒙古会议,提出内蒙古民族自治要求。
东北沦陷后,包豹忱历任伪兴安南分省政务厅长、国务院兴安局参与官、兴安总省省长。期间,与哈丰阿等地下革命者联系密切。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8月,包豹忱与哈丰阿等成立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东蒙本部,任执行委员。
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1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包豹忱当选为政府主席。同年3至4月,参加承德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任自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其后,历任兴安省政府参议会议长、内蒙古自治政府参议会议长。
1949年以后,包豹忱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参事室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