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没收财产刑是法定附加刑的一种

1、没收财产的范围仅限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没收全部财产事,应当考虑人道主义原则,必须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用没收的财产偿还罪犯债务有三个条件

(1)该债务是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常债务;

(2)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3)经债权人请求。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