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陈述古密直知建州浦城县时,有人失物,捕得数人,莫知的为盗者。述古乃绐之曰:“某庙有一钟能辨盗至灵。”使人迎置后阁祠之。引群囚立钟前,自陈:“不为盗者,摸则无声;为盗者,摸之则有声。”述古自率同职祷钟甚肃。祭讫,以帷围之。乃阴使人以墨涂钟。良久,引囚逐一令引手入帷摸之。出乃验其手,皆有墨,惟有一囚无墨,讯之,遂承为盗。盖恐钟有声,不敢摸也。(摘自沈括《梦溪笔谈》)
译文陈述古密直,曾在建州浦城县当过县令。当时,有家富户被盗,丢失了不少物件,告到官府,捉住了几个人,但不知道谁是真正的小偷。陈述古就哄骗他们说:“某寺里有一口钟,非常灵验,它能把真正的小偷辨认出来。”于是,就打发人去把这口钟迎到县府衙门来。接着,把囚犯们引来站在钟的前面,当面告诉他们说:“没有做小偷的摸这钟就没有声音,做了小偷的一摸就会发出声音。”陈述古亲自率领同事们向钟祷告,态度很是严肃,祭祀完了,用围幕把钟围起来。然后暗暗派人用墨汁涂钟,涂了好久,才叫那些囚犯一个个地把手伸进那围幕里去摸钟。摸了一会儿,叫他们把手拿出来检验,只见手上都有墨迹,独有一个囚犯手上没有。经过审讯,这个小偷立即承认了犯罪事实。因为他怕钟发出声音,所以不敢去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