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淄川区盐务局是淄川区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区委、区政府和淄博市盐务局双重领导,以淄博市盐务局为主。
淄川盐业公司系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现有干部职工71人。与区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局司连续多年荣获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综合经营先进单位、淄博盐业系统先进单位、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批发部、食盐专营部、储运科、车队等。
下属单位:
淄博中沃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万顺轮胎销售部、淄博碧泉酿造调味制品厂、盐业宾馆。
领导班子赵宝山:淄川区盐务局局长(淄川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工作。
张成刚:淄川区盐务局副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抓好全面工作,分管党务、盐政稽查工作。
崔俊:淄川区盐务局副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抓好全面工作,分管食盐专营、批发部、仓储科的工作。
周花:淄川区盐务局副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抓好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车队、计划生育、工会、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