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简介
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简称全国建产委,英文缩写为CHCBM),是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建设部、信息产业部、解放军总后勤部、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国家九部委联合组建的“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中负责协调、指导、推动、实施建筑和建材领域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的委员会。
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
全建产字[200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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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推动 市场行为实施 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产业发展
关于发展专业委员会、地方工作委员会
和征选行业主席单位、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的函
各有关单位:
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简称全国高科技建产委,英文缩写为CHCBM),是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建设部、信息产业部、解放军总后勤部、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国家九部委联合工作机构“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中负责协调、指导、推动、实施建筑和建材领域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的委员会。为了推动全国建筑和建材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建筑和建材领域高技术产业化协作体系,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发展专业委员会和地方(省、市区域范围)工作委员会,征选行业主席单位和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专业委员会 凡愿遵守《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管理规程》、积极参加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活动的建筑和建材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XX专业委员会,负责全国本专业领域的产业化协作工作。
2、地方(省际、市际范围)工作委员会 凡愿遵守《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管理规程》、积极参加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活动的建筑和建材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成立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XX工作委员会(或称“XX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高科技建筑和建材产业化各项工作。
3、行业主席单位 在行业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创新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前列,对行业发展有拉动作用,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产品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品牌知名度,自觉遵守《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管理规程》、愿意积极参加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社会公益活动的建筑和建材领域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XX行业主席单位。
4、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 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注重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研发转化能力,自觉遵守《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管理规程》、愿意积极参加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社会公益活动的建筑和建材领域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
二、审批手续
专业委员会和地方(省、市区域范围)工作委员会机构,由申办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书、申报表、身份证、个人简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有依法注册独立法人的配套业务执行机构,报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核准,经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按全国高协组织规定程序批准报全国高协组织备案后,即可开展工作。
行业主席单位和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由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质量体系、环境标志等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和产品近年来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经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报经全国高协组织审核备案后可成为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XX行业主席单位或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
一个行业(专业)、领域只成立一个专业委员会;一个省区域范围原则上只成立一个工作委员会;一个行业只征选一个行业主席单位;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不限定行业、区域及数量。
三、专业委员会和地方(省、市区域范围)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广泛地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和建材领域高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以及相关的协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工程,逐步建立建全建筑和建材领域的科技产业链和社会化专业服务体系,高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2)为建筑和建材领域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政策指导、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工作协调等,促进本领域或本区域各产业群实现企业与企业、市场与市场的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组合。
(3)组织建筑和建材领域单位和个人开展国内外学术研讨、专业培训、科技成果交流,组织国外技术的引进应用,促进国际技术合作,推动建筑和建材产业走向国际,进入和占领国际市场。
(4)举办建筑和建材领域的科技成果展览会、博览会,搭建有影响、有效果的交流合作平台。
(5)对建筑和建材领域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和推介,培育、锻造我国产业化的生力军。
(6)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和帮助企业参与评估、论证和鉴定,协助企业申请申报国家及地方相关资金、国家及地方相关荣誉,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市场运作,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7)编纂、出版建筑和建材领域的学术科研成果期刊、专著,制作建筑和建材领域的科技成果影视作品,宣传优秀企业、优秀人物,推动产业长足发展。
(8)承办政府部门、建筑和建材领域单位和个人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四、行业主席单位和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主要协作服务内容
1、颁发“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XX行业主席单位”、“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协作示范基地”相关证书、牌匾。
2、帮助企业提升企业形象、产品形象、品牌形象、企业家个人形象,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品牌、产品、企业负责人推选相关荣誉,进行重点宣传、推荐。
3、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发展方向,进行品牌培育、品牌形象打造、广告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帮助企业组织新闻发布会、新产品推介会等活动。
4、优先参加本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如:科技交流、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研讨会、论坛会、博览会、产品推广、成果推广、评先表彰等。
5、协助企业申请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以及有关认证。
6、协助企业申请申报国家中小科技项目相关专项资金,提供专家技术支持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提供投融资支持和上市服务,协助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
附件:《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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