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灯舞是山东鲁南地区流行的一种民间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起源于薛滕一带,以薛城为主要活动区域.形成于明末清初.俗称"人灯"!该活动项目一般在盛大节日,特别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举行.过去的"人灯"是用条型木凳架在出演者双肩上固定,凳上捆绑一倒扣瓦罐,罐内点上腊烛,瓦罐一面钻人脸型的口,眼,鼻等孔.条凳及人体,由各色布袍遮住,形成一个"高大的人"型.表演者做出各种动作,以引人发笑或驱邪祈福!现在鲁南民间常对有一技之长或某方面有号召力或一些过高估计自己,耍小聪明的人背后称"人灯",多少带些贬意.现在,恢复的人灯舞,已由面具替代而更加行象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