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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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谦(?~?) 字含光,大店镇大店人。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 中举,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授汝宁府(今河南汝南县)推官。为官期间,体察民情,革除弊端,惩治奸邪,因政绩突出升任浙江道监察御史,后巡按陕西八府。晚年恬淡仕进,回乡督促子弟读书。又黑龙江省黑河市地税局常务副局长。东港区涛雒镇人。1964年10月生。1982年9月任嫩江县税务局人事干事。1984年4月任五大连池市税务局税收员。1986年6月任嫩江县税务局股长。1989年10月任黑河行署税务局科长。1994年9月任黑河市地税局稽查局长兼市直属分局局长。2000年8月至今任现职。在基层工作时曾先后被评为“征管能手”、“稽查能手”和“优秀专管员”。他主持直属分局工作时,使该分局在全市地税系统“双文明”目标管理考核中连续3次荣获“黑龙江省地税局授予的“省级文明分局”、“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被评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第一名。2000年,被团省委、省劳动厅、省经贸委授予首届黑龙江省“青年创业明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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