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元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 1982年,到目前为止,集团产业已涵盖房地产、建筑、装饰、建材、商贸、金融、药业、水业等。现在,集团拥有有形资产近7亿多元,管理层中有硕士 、学士学位和高、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占49%,高、中层管理人员中65%是中共党员。集团拥有全资子公司6个,这就是:元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元和家美家居建材广场、元和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元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元和药业有限公司。有控股公司1个,即呼和浩特市诚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元和水业项目和 内蒙古锡林郭勒国际赛马场项目。 同时还参股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 24年的风雨洗礼,元和人诚信的经营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和好评,在内蒙古民营企业中发展较快,是内蒙古民营经济五十强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政府挂牌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点保护单位”和“跨世纪亿元工程单位”。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元和人始终坚持“以和为本、立足诚信、务实兴业、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和“先做人、后做事”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注重产业结构的创新,并凭借其自身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在进取中完善自我,并形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所谓富而思源、富而思进, 24年来,元和集团在经营产业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光彩事业”建设,为此,党和政府给予了元和诸多荣誉如:“全国非公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会保险保障先进单位”、“内蒙古民企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内蒙乡镇企业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纳税先进单位”、“工会先进单位”、“抗洪救灾先进单位”、“光彩事业先进单位”、“捐赠抗非典先进单位”等。
集团董事长、总裁刘忠元先生现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内蒙古建材商会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自创业至今,曾先后被国家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被内蒙古自治区团委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青年企业家”,被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建设者”,被呼和浩特市政府评为抗“非典”献爱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