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莆田盐业公司(福建省盐业公司莆田分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莆田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莆田市盐务管理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处级建制,履行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隶属于福建省盐务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8年产盐:104417吨、放运:132332吨、库存原盐:37366吨。分公司销盐总量:16601.77 吨,同比增销2567.57 吨;分公司(盐务局)创利税: 149.13 万元。盐政罚没款:3.18万元。
主要荣誉1、2008年7月被莆田市委、市政府评为“2006-2007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2008年10月被莆田市人民政府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3、2008年11月被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评为“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组织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专营科、盐政科(盐政大队);基层设:盐政一中队、盐政二中队、盐政三中队、盐政四中队、胜利盐务所、东峤盐务所。
下辖仙游县盐务局、城厢区盐务局、涵江区盐务局、秀屿区盐务局(盐业支公司)。
领导班子林大伟:莆田市盐务管理局局长、莆田盐业分公司经理,负责局司全面工作,主要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的工作。
陈金树:莆田市盐务管理局、莆田盐业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分管党支部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建设、离退休老同志工作等,负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盐田结构调整等工作。
宋宗武:莆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莆田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分管专营科和盐政科的工作,做好基层单位的管理工作。兼任局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