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美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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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美(?-984年)即赵廷美,匡美(为避太祖太宗讳最后改为廷美),宋太祖赵匡胤四弟。

封为魏王。开宝九年(976年),宋太祖逝世 后,流传着烛影斧声疑案,其弟宋太宗赵光义即位,由于有“先传光义,再传光美”的金匮盟书的传闻, 赵光美初被为齐王,任开封府尹兼中书令。

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九月,如京使柴禹锡控告赵廷美骄恣,赵普又指使开封知府李符,诬告赵廷美“不悔过,怨望,乞徙远郡,以防他变”。太平兴国七年(982年)赵廷美贬谪任西京留守,暗中与兵部尚书卢多逊勾结。事败,罢去西京留守。雍熙元年(984年)至房州(今湖北省房县),因忧悸成疾而卒。诏封为涪王,谥曰悼。咸平二年(999年)闰三月,改葬梁县新丰乡(即今陵头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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