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玛·希里(‘Allamah al-Hilli,1248~1325) 伊斯兰教什叶派著名教义学家和教法学家。全名哈桑·本·优素福·本·阿里·希里。阿拉玛·希里为尊称,意为“希拉的圣者”。生于阿拔斯王朝统治下的伊拉克什叶派学术中心希拉城,出身于什叶派学者世家,其父为教法学家。早年在希拉城随其父并从师学习经训、教义和教法。后到伊拉克和波斯各地游学,曾从师于什叶派学者纳绥尔丁·图西(?~1274),深受教益,后成为著名的学者。博学多才,通晓经训、教义学、教法学、哲学,尤精于教法原理学和圣训学,谙熟各教派的学说,精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1305年,迁居蒙古伊儿汗国统治下的伊朗,到各地讲学,宣传什叶派教义,培养门生,成为伊朗什叶派学者的领袖。在伊儿汗国宫廷担任过宗教教师,与可汗及宫廷大臣交往甚密。曾劝说第八代伊儿可汗完者都·库达班达(1305~1316在位)改奉什叶派教义,1310年完者都宣布立什叶派为汗国国教。曾与逊尼派艾什尔里学派及罕百里教法学派的学者进行辩论,论证什叶派的教义和教法主张,颇有盛名。一生著述宏富,据传多达500多部。伊本·苏莱曼的《学者故事集》中列有其书名75部,重要著作有《穆民的统帅美德实录》,介绍阿里的品德和功绩,《明灯书简释》,讨论礼拜和应尽的宗教义务;《认识伊玛目的光荣道路》,系统地论证了什叶派的伊玛目教义,《宗教原理的正确方法》,阐述了什叶派信仰及教义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伊智提哈德(创制)为什叶派教法的主要方法,并引进了圣训学辩伪的方法,《教律学家传记》,评述了著名教法学家的不同主张,论证了什叶派的教法原理。其中《宗教原理的正确方法》一书,至今作为伊朗宗教学校的教科书。他被什叶派尊为“伊斯兰教大长老”。1325年去世,葬于什叶派圣地马什哈德。 (杨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