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必丰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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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叶必丰

助教,武汉大学法学院,1984-1991

讲师,武汉大学法学院,1991-1993

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1993-1997

硕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1993-

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1997-2003

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

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2003-社会兼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行政法组成员,1990-1994;组长,1994-2000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2002- 2006

武汉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2003-2005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2006-

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咨询顾问,2007-学术兼职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1998-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200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2004-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2003-

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总干事,2003-

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理事,2002-

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1988-2003

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2000-2003

湖北省监察学会常务理事,1990-2003

学术荣誉1.1987年,《行政程序立法刍议》获中国法学会首届优秀成果三等奖;

2.1995年,《中国行政监察理论与实践》(第二)获湖北省首届社科成果提名奖;

3.1998年,《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参与)获教育部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4.1998年,《公共利益本位论与行政诉讼》获武汉市优秀成果三等奖;

5.1999年,《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参与)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

6.1999年,《行政法的人文精神》获司法部优秀成果三等奖;

7.2000年,《行政法的人文精神》获武汉市优秀成果二等奖;

8.2000年,《社会稳定论》(参与)获中国图书奖;

9.2002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参与)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10.2003年,获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双轨制征地制度的建构》(作者:窦家应)指导教师奖;

11.2003年,《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获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2.2005年,《行政法学》(修订版)获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二等奖;

13.2005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获上海市精品课程;

14.2006年,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15.2007年,获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

16.2007年,《行政法学》(修订版)获上海市优秀教材二等奖;

17.2008年,《非诉行政执行之研究》(参与)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优良课题。

18.2008年,《我国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行政协议》获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主持项目1.1993年,行政监督的理论与实践,湖北省社科规划项目;

2.1994年,政府法制研究,湖北省法制办项目;

3.1999年,社会稳定的法治战略,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保持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的对策研究”子项目;

4.2002年,行政规范在行政程序法中的法条设计,教育部重点项目;

5.2004年,长三角地区法制协调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项目;

6.2004年,长三角地区法制协调问题研究,上海市法学会项目;

7.2005年,长江三角洲地区政府协作机制研究,上海市哲社规划项目;

8.2005年,行政协议——政府间合作机制研究,教育部规划项目;

9.2006年,行政行为原理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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