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
教督〔2007〕2号
2006年,中、西部地区认真实施“两基”攻坚规划,扎实推进各项攻坚工作,“两基”取得新的进展。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的“两基”验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这83个县(市、区)达到现阶段“两基”要求,其中有15个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
在公布的第十二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有18个需要复查的县。经审查,18个县全部消除了薄弱环节,通过复查。
现将第十三批“两基”县(市、区)名单和第十二批“两基”县(市、区)复查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已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需复查的县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师短缺、办学设备不足的问题,两年复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县,撤销其“两基”县称号。
附件:1.全国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
2.第十二批“两基”县(市、区)复查结果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全国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83个)
内蒙古自治区8
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扎鲁特旗、扎兰屯市、阿荣旗、丰镇市、兴和县、扎赉特旗
黑龙江省3
富裕县、拜泉县、林甸县
江西省1
鄱阳县
湖北省7
通山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利川市、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鹤峰县
湖南省2
桑植县、保靖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11
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天等县、德保县、那坡县、乐业县、西林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重庆市2
城口县、巫溪县
四川省8
黑水县、若尔盖县、道孚县、巴塘县、稻城县、喜德县、越西县、雷波县
贵州省4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望谟县
云南省4
盐津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泸水县、红河县
西藏自治区9
类乌齐县、察雅县、芒康县、察隅县、谢通门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普兰县、札达县
陕西省5
横山县、佳县、清涧县、子洲县、山阳县
甘肃省6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环县、漳县、陇南市武都区、舟曲县、迭部县
青海省2
兴海县、天峻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6
同心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
库车县、洛浦县、策勒县、阿合奇县、昭苏县
其中需要复查的县名单(15个)
重庆市1
巫溪县
四川省4
道孚县、喜德县、越西县、雷波县
贵州省2
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1
盐津县
西藏自治区5
察隅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普兰县、札达县
陕西省1
横山县
青海省1
兴海县
附件二:
第十二批“两基”县(市、区)复查结果(18个)
通过复查的县名单(18个)
安徽省2
阜南县、利辛县
湖北省3
竹山县、郧西县、黄梅县
湖南省3
凤凰县、古丈县、永顺县
贵州省1
从江县
云南省3
大关县、宁蒗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4
左贡县、边坝县、南木林县、萨迦县
陕西省2
宜川县、镇安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