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勋章( Blood Order ),也叫“1923年11月9日纪念章”,德文为“Blutorden或Ehrenzeichen vom 9 November 1923”,在第三帝国是社会地位和特权的标志。早在1933年设立金质党章的时候,希特勒就有意设立1923年11月9日纪念章,正式设立日期是1934年3月15日,1938年改名为“血之勋章”,主要授予10年前纳粹党在慕尼黑发动“啤酒馆暴动”的参加人员,当时有2000多追随者企图在慕尼黑夺取巴伐利亚政府政权。血之勋章上有个发行序号,通过这个序号可以追溯到被授予人员。在当时这个序号不是根据资历和暴动中功绩来排序的,而依据徽章的申请时间来排序的,因此象希姆莱(Himmler)、迪特里希(Dietrich)、格拉夫(Graf)和赫斯(Hess)都有很小的序号,分别是3、10、21和29,而一些暴动前线人员却有很大的序号,如肖布(Schaub), 希瑞克(Schreck)和 莫里斯(Maurice)序号分别是296、349和495,最著名的暴动“血旗”旗手Jakob Grimminger的血之勋章序号才是714。
在1938年5月30日,血之勋章的授予标准进行修改,放宽了授予条件。这次修改是在马丁•鲍曼(Martin Bormann)的煽动下进行的,他垂涎血之勋章已经很久了,对于这次修改使原血之勋章授予者非常气愤。根据新标准,追授了霍斯特•韦塞尔(Horst Wessel), Hans Maikowski和其他纳粹"烈士",马丁•鲍曼(Martin Bormann)因为参与1925预谋杀害Walther Kadow(据说在鲁尔出卖了纳粹烈士Albert Leo Schlageter),而如愿授予血之勋章。
由于血之勋章授予标准经过一次修改,所以出现了2种版本。1934年授予暴动参加者共1500枚为第1版本,1938年后授予的为第2版本,前后共授予了3800人,其中有2名妇女(一个是暴动时候担任护士,另一个是1939年刺杀希特勒被炸死),血之勋章共追授436人,最后一名追授人员是1942年6月被刺杀的莱因哈特•海德里希(Reinhard Heyd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