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崇礼(?—1907)字受之,内务府汉军正白旗人,清朝大臣。咸丰七年,以拜唐阿为清漪园苑丞。文宗巡幸,尝询以事,奏对称旨,嘉奖之。由员外郎历内务府卿,加内务府大臣。
光绪元年,授山海关副都统,乞病归。五年,历迁内阁学士,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补礼部右侍郎。坐事,议革职,改降三级。九年,授光禄寺卿。历理藩院侍郎,转兵部、户部。二十年,加太子少保,赏黄马褂。旋擢理藩院尚书。出为热河都统,再乞病。二十四年,授刑部尚书,兼步军统领。
崇礼勤於职事,太后念先帝识拔,颇推恩遇。及政变起,太后复训政,参预新政。杨锐等获罪,崇礼以案情重大,请钦派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审讯,始命军机会刑部、都察院严审。已,又传旨即行正法。二十六年,调户部,协办大学士。二十九年,授东阁大学士,转文渊阁。三十一年,以病乞罢。又二年,卒,谥文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