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环境科学
词目: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同盟
英文: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IUCN)
释文: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同盟是为有效地保护自然与自然资源而建立的独立的国际性领导机构。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法国政府于1948年10月5日建立,起初称作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PN),1956年6月改为现名。宗旨是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加强未受到特别保护的陆地或海洋地区的管理,以保护自然资源和动植物物种的丰富及多样性;保护陆地或海域的代表性或珍奇动植物群落;建立特别管理方法以阻止动植物物种趋于濒危及火绝。其行动计划的基础是《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和《世界自然宪章》。理事会的常设机构为同盟秘书处,下设:①生态委员会;②环境教育委员会;③可持续发展委员会;④环境政策、法律和管理委员会;⑤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委员会;⑥物种生存委员会。主要进行四项基本活动:①监测自然保护区并提醒有关组织的注意;②利用监测资料,从社会一经济观点出发,制订自然保护的策略、计划和行动项目;③通过信息交流,促进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自然保护行动;④为自然保护行动提供帮助和建议。出版有《IU-CN通讯》、《世界保护策略》等期刊。中国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名义于1979年10月加入该组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