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号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编定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方面广泛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公民身份号码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199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国发[1999]15号),这个文件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
组成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中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18位数字组合的方式是:
●地址码(1--6位)指的是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如110102是北京市西城区。
●出生日期码(7--14位)表示公民出生的公历年(4位)、月(2位)、日(2位)。
●顺序码(15--17位)是给同地址码同出生日期码的人编定的顺序号,其中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最后一位是校验码,这里采用的是ISO 7064:1983,MOD 11-2校验码系统,校验公式是:(如图)
校验码计算方法
1.将身份证号码由左至右的17个号码按照这个公式加权求和S(nx为由左至右的顺序号,黑体数字为权数):
S=n1×7+n2×9+n3×10+n4×5+n5×8+n6×4+n7×2+n8×1+n9×6+n10×3+n11×7+n12×9+n13×10+n14×5+n15×8+n16×4+n17×2
2.以11对S取模Y=mod(S,11)
3.对应下表得出校验码:
Y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校验码 1 0 X 9 8 7 6 5 4 3 2
应用
●标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和所配套的数据库中。(因此,1999年后“居民身份证号”就是“公民身份号码”)
●标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上和所配套的数据库中。
●标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上和所配套的数据库中。
●作为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用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