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故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图】李卓然,1899年生,湖南省湘乡人。曾用名李俊杰。1917年进湘乡县立中学就读。1920年初赴法国巴黎勤工俭学,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1922年夏加入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后改称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后任旅欧支部训练干事。1926年赴苏联,先后入莫斯科东方大学、莫斯科中山大学和列宁格勒军政大学学习。1929年回国。1930年春抵上海,在中共中央军委领导下从事兵运训练工作。同年秋被派往中央革命根据地,任红军司令部总直属队党总支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办公室主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代理秘书长。1931年5月至11月任红一方面军直属党委委员。6月起任中共赣南特别委员会委员。10月至11月任红四军政治部主任、军党委委员。同年11月至1932年5月任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兼中共赣县委员会书记,开展扩大红军及边界游击战的工作。1932年任红一军团党委委员,红三军政治部主任,红三军党委委员,红四军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1933年春至6月任红一军团政治部副主任,同年6月至1934年9月任主任。1933年任红一军团代理政治委员。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同年9月至1935年7月任红五军团政治委员、党委委员。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出席遵义会议。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1935年冬至1936年9月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副主任,1936年10月任政治部主任。1936年11月至1937年3月任红军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37年3月西路军余部成立西路军工作委员会,负责政治领导工作。与李先念等带领西路军余部到达新疆。1937年底到达延安。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1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1939年4月至1941年7月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1939年11月至1940年9月任陕甘宁边区党委宣传部部长。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候补委员。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宣传部部长。1941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候补委员、委员、西北局宣传部部长(至1942年7月)。7月至12月任西北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12月起任西北局教育委员会委员。1942年6月起任西北局党务研究委员会成员。8月起任西北局精兵简政分委员会委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8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947年2月至1948年1月任边区群众报社社长。1947年8月至1949年4月任西北局宣传部部长。1947年12月至1949年2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1948年3月改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1949年2月改为西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1948年1月至1949年3月任群众日报社社长。1948年4月任西北局敌军工作委员会主任。1949年5月调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兼宣传部部长。7月兼任东北局党报委员会书记。8月起任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兼宣传部部长等职。1950年4月至1953年1月任东北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1950年11月至1951年9月兼任东北局妇女委员会书记。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1954年11月调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同月至1955年4月兼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院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79年1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顾问。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5年9月辞去中顾委委员职务。第二、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中共第八、第十二大代表,第十三大特邀代表。1989年11月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2沈阳市政协副主席李卓然, (腐败分子) 男,1956年11月生,汉族,吉林长春人,无党派人士,大专。
1981年8月至1981年9月任沈阳市制革厂工人;
1981年9月至1985年9月任沈阳市皮革鞋帽工业公司职员;
1985年9月至1987年6月在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6月至1988年11月任沈阳市制革厂职员、保卫科副科长;
1988年11月至1992年5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2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
1994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主持工作);
1995年10月至1999年1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处长;(其间: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东北制药集团下派锻炼;1996年3月至1998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1999年1月至1999年9月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助理兼综合处处长;
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沈阳市工商联副会长;
2001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辽宁省工商联副会长,沈阳市工商联副会长(主持工作);
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全国工商联执委,辽宁省工商联副会长,沈阳市工商联副会长(主持工作);
(2000年8月至2003年8月沈阳市委党校与美国加州大学联办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2003年12月任全国工商联执委,辽宁省工商联副会长,沈阳市工商联会长。
2008年1月当选为政协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