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李尚富,男,汉族,1951年11月生,广东省廉江市人,学历大专,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70年12月后,在海军工程兵建筑第九团四营当战士;1976年9月后,任海军南海舰队后勤部第三工程处政治处书记;1978年10月后,在南海舰队工程指挥部第三建筑处政治处当干事;1982年7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正连职检察员;1983年6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副营职检察员;1984年5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1985年10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副团职检察员(其间:1984年7月至1987年12月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业学习);1989年5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团职,其间: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94年3月后,任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副师职);1998年11月后,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党组成员(其间:2002年11月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赴美国渎职侵权培训班30天;2002年7月至12月参加全国检察官本科续职培训,经考试结业);2003年4月后,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2009年7月后,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0年3月起,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