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娄 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国宏(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程晓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 立(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光胜(市监察局局长)
胡 静(市公安局局长)
王体强(市司法局局长)
蒋善成(市审计局局长)
母进雄(市建设局局长)
李荣江(市国土局局长)
王堂春(市环保局局长)
赵光跃(市交通局局长)
杨水方(市卫生局局长)
王茂平(市水利局局长)
雷鸿鸣(市林业局局长)
陈 燚(市农业局局长)
王运华(市计生局局长)
欧先明(市畜牧局局长)
李 涛(市财政局局长)
何安东(市煤炭局局长)
周小农(市房管局局长)
吴 会(市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何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