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简介欧洲联盟[1](英文名称:European Union;法文名称:Union européenne),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荷卢比三国经济联盟、欧洲共同体、欧盟。其实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 ,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
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4.8亿人口(2009年1月),GDP12万亿美元。欧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欧盟27国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请看右图)
欧洲联盟大家庭成立与发展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早在中世纪就已经出现。中世纪时期的法兰克帝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等都将欧洲许多地区统一在其疆域之内。1453年,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帝国攻破后,波西米亚国王就于1646建议,欧洲基督教国家应该组成联盟,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扩张。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当时就有欧洲人设想欧洲仿效美利坚合众国,建立欧洲合众国。19世纪初,拿破仑·波拿巴在大陆封锁期间实行关税同盟,该关税同盟对今天欧盟的建立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统一思潮进入高潮。1946年9月,英国首相丘吉尔曾提议建立 “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提出欧洲煤钢共同体计划(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 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8亿的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2003年7月,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与庆典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根据宪法草案: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和12颗黄星图案(这12颗星不代表12国,而是代表希腊神话中雅典娜的守护),盟歌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铭言为“多元一体”,5月9日为“欧洲日 ”。
欧元1999年1月1日起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货币。
欧盟成员欧共体创始国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
至2009年1月止共有27个成员国,他们是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组织机构欧洲共同体的基础文件《罗马条约》规定其宗旨是: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不断的、愈益密切的、联合的基础,清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各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和就业的条件,并通过共同贸易政策促进国际交换。在修改《罗马条约》的《欧洲单一文件》中强调:欧共体及欧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实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欧共体下设:
①理事会。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共体的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1993年11月8日起改称作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1974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脑会议制度化,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1987年7月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中规定,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则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
②委员会。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共体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共体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17人组成 ,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2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4年。
③欧洲议会。欧共体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 518 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 ,议员任期5 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④欧洲法院。欧共体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⑤审计院。欧共体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账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
此外,欧共体还设有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附:欧盟机构英文名〗
欧盟理事会: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
欧洲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
欧洲法院:The Court of Justice
欧盟审计院:The Court of Auditors
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地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
欧盟中央银行: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欧盟投资银行:The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蓝色风暴共和国:Blue storm Republic
经济实力欧盟的诞生使欧洲的商品、劳务、人员、资本自由流通,使欧洲的经济增长速度快速提高。
欧共体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12国面积为236.3万平方千米,人口3.46亿。1992年欧共体12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8412亿美元(按当年汇率和价格)。欧共体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1992年外贸总额约为29722亿美元,其中出口14518.6亿美元,进口15202.7亿美元。
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目前,欧盟的经济实力已经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而随着欧盟的扩大, 欧盟的经济实力将进一步加强,尤其重要的是, 欧盟不仅因为新加入国家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而拥有更大的市场规模与市场容量,而且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资本输出国和商品与服务出口国,再加上欧盟相对宽容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发展合作政策,对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至关重要。欧盟可以称得上是个经济“巨人”。
2006年欧盟国内生产总值13.6万亿美元,人均GDP约28000美元。
经济恢复:1.经济恢复速度快 2.美国的加持。
主要活动1、在内部建设方面,欧共体实行一系列共同政策和措施。
①实现关税同盟和共同外贸政策。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7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年加入后,与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需经过10 年的过渡期后才能完全取消)。1973年,欧共体实现了统一的外贸政策。马约生效后,为进一步确立欧洲联盟单一市场的共同贸易制度,欧共体各国外长于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国实行的6400多种进口配额,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护低科技产业的措施。
②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1962年7月1日欧共体开始实行共同农业政策。1968年8 月开始实行农产品统一价格;1969年取消农产品内部关税;1971年起对农产品贸易实施货币补贴制度。
③建立政治合作制度。1970年10月建立。1986年签署,1987年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把在外交领域进行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欧共体条约。为此,部长理事会设立了政治合作秘书处,定期召开成员国外交部长参加的政治合作会议,讨论并决定欧共体对各种国际事务的立场。1993年11月1 日马约生效后,政治合作制度被纳入欧洲政治联盟活动范围。
④基本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1985年6月欧共体首脑会议批准了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1986年2月各成员国正式签署为建成大市场而对《罗马条约》进行修改的《欧洲单一文件》。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逐步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包括有形障碍(海关关卡、过境手续、卫生检疫标准等)、技术障碍(法规、技术标准)和财政障碍(税别、税率差别),于1993年1月1日起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自由流通。为此,欧共体委员会于1990年 4 月前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282项指令。截至 1993 年12月10日,264 项已经理事会批准,尚有18项待批。在必须转化为12国国内法方可在整个联盟生效的219项法律中,已有115项被12国纳入国内法。需转化为成员国国内法的法律,平均已完成87%。1993年1月1日,欧共体宣布其统一大市场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
⑤建立政治联盟。1990年4月,法国总统密特朗和联邦德国总理科尔联合倡议于当年底召开关于政治联盟问题的政府间会议。同年10月,欧共体罗马特别首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治联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欧共体有关建立政治联盟问题的政府间会议开始举行。经过1年的谈判,12国在1991年12月召开的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上通过了政治联盟条约。其主要内容是12国将实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将最终实行共同的防务政策。
此外还实行了共同的渔业政策、建立欧洲货币体系、建设经济货币联盟等措施。
2、在对外关系方面,欧共体同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了关系。
至1993年,已有157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委员会也已在107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欧共体同其中的绝大多数国家缔结了贸易协定、经贸合作协定或其他协定,并与一些地区性组织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关系。欧共体于1975年5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关系。
相关知识1、欧盟的主要出版物:《欧洲联盟公报》、《欧洲联盟月报》、《欧洲文献》、《欧洲新闻—对外关系》和《欧洲经济》等。
2、欧盟的会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蓝色底,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表示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光环。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同一性的印象。
3、欧盟的会徽:1988年1月开始使用,会徽的底呈蓝色,上面12颗星围成一个圆圈,圆圈中间为各成员国国名。
4、欧盟的盟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
5、欧盟的铭言:“多元一体”。
6、欧盟的庆典日:每年的5月9日为“欧洲日”。
7、欧盟的统一货币——欧元(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批成为欧元国。2000年6月,欧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费拉举行的首脑会议批准希腊加入欧元区。这次会议还决定在2003年以前组建一支5000人的联合警察部队,参与处理发生在欧洲的危机和冲突。2002年1月1日零时,欧元正式流通。2006年7月11日,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正式批准斯洛文尼亚在2007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 ,这将是欧元区的首次扩大。同时该国将成为新加入欧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中第一个加入欧元区的国家。2008年6月19日欧盟峰会批准斯洛伐克在2009年加入欧元区,从而成为第16个使用欧元的欧盟成员国。
欧盟简史欧盟(The European Union)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
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法国首都巴黎签署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旨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又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
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又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
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生效,欧共体正式诞生。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欧共体。
1981年希腊加入欧共体,成为欧共体第十个成员国。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欧共体,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3年11月1日,根据内外发展的需要,欧共体正式易名为欧洲联盟。
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决定邀请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等十个国家加入欧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十国正式签署加入欧盟协议。
2004年5月1日,十个新成员国正式加入欧盟。
2004年10月,欧盟25国首脑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这是欧盟的首部宪法条约,旨在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发展。
2005年,法国和荷兰先后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
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加入欧盟。
2007年6月,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
2007年10月18日,欧盟27个成员国的首脑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就《里斯本条约》的文本内容达成共识。
2009年10月2日,爱尔兰举行的全民公投通过了《里斯本条约》(俗称《欧盟宪法》的简本),清除欧洲一体化最大障碍。
中国与欧洲联盟的关系2000年10月23日,中国-欧盟第三次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就加强双边关系、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控制非法移民等问题进行谈判和讨论。
中国与欧盟(其前身为欧洲共同体)1975年5月建交。25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欧关系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政治领域,最近几年来,欧盟先后制定了《欧中关系长期政策》、《欧盟对华新战略》和《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3个对华政策文件。这些文件认为“欧洲同中国的关系必然成为欧洲对外关系,包括亚洲和全球关系中的一块基石”,主张同中国建立全面的伙伴关系。与此同时,中国也一再重申,中国与欧盟都是当今世界舞台上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发展同欧盟及其成员国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关系,也是中国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出访了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欧盟委员会和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等欧盟国家领导人也相继访问了中国。
1998年4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与欧盟轮值主席国英国首相布莱尔、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在伦敦举行了中欧领导人之间的首次正式会晤。1999年12月21日,中国-欧盟第二次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
双方的高层会晤,加深了彼此的了解,推动了双边经贸合作。据中国海关统计,1997年,中国同欧盟国家贸易总额为430亿美元,而1999年则达557亿美元。欧盟是继日本和美国之后的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是中国引进外资及技术的重要地区。中国则是居美国、瑞士和日本之后的欧盟第四大贸易伙伴。据统计,90年代以来,欧盟对华投资项目已近1.2万个,协议金额近400亿欧元,实际投资达220亿欧元。欧盟对华投资大项目较多,而且技术含量高。
2000年5月19日,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双边协议。9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表的《欧盟-中国关系报告》指出,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在过去两年里得到加强并快速发展。欧盟认为,越来越多的双边交往增进了相互了解,有利于互助互利。报告认为,欧中双方建立的每年一度的领导人会晤制度及欧盟与中国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是欧中关系快速发展的明证。
欧盟相关资料欧洲联盟(欧盟)是一个政治和经济共同体的27会员国,位于主要在欧洲。它成立于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加入新领域的政策,以现有的欧洲社会。与近500万市民,欧盟相结合产生的估计有30 %的份额,世界各地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
欧盟已经制定了一个单一市场,通过一个标准化的法律制度,其中适用于所有会员国,保证迁徙自由的人,货物,服务和资本。它保持了一个共同的贸易政策,农业和渔业政策,并区域发展政策。15会员国已通过了一个共同的货币,欧元。它已经开发的角色,在对外政策上,代表其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和在联合国。
2001年,欧盟国家是北约成员国。它已经开发的作用,在司法和内政事务,包括取消护照管制之间的许多会员国根据申根协定。
在某些领域,它取决于之间的协议,会员国。不过,也有超国家机构,能够作出决定,而不该协议的成员。重要的机构和组织的欧盟,包括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的司法和欧洲中央银行。欧盟国家公民选出议会每5年一次。
欧盟的痕迹,其起源到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其中6个国家在1951年和罗马条约于1957年。自那时以来,欧盟已经长大的大小,通过加入新会员国,并增加其权力,通过增加新的政策范畴,它的职权范围。该条约在里斯本签署了在2007年12月的用意是修改现行条约,以更新的政治和法律结构的联盟,如果批准是在2008年落成。
欧盟近年来主要大事记
1994年12月9至10日,欧洲联盟12国和即将加入欧盟的奥地利、瑞典和芬兰的领导人在德国埃森就改进欧盟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和欧盟向东欧扩大问题达成一致。
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3月26日,申根协议生效。协议规定,在申根协议国家边境上取消对人员往来的控制,加强司法和警务机构间的合作。同年12月16日,欧盟马德里首脑会议最终把未来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确定为“欧元”。
1996年12月14日,欧盟都柏林首脑会议通过了《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的欧元运行机制文件。
1997年6月17日,欧盟首脑会议通过了对《马约》修改和补充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同年10月2日,欧盟外长签署了该条约。
1998年3月12日,欧盟15国与申请加入欧盟的中、东欧11个国家的领导人在伦敦正式启动了名为“欧洲会议”的首脑定期磋商机制。5月2日,欧盟布鲁塞尔首脑会议宣布德国、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卢森堡、爱尔兰和芬兰11国为欧元创始国。
1999年1月1日,欧盟正式启动欧元。5月1日,《阿姆斯特丹条约》正式生效。12月11日,欧姆赫尔辛基首脑会议通过了《千年宣言》,决定正式接受土耳其为入盟候选人并决定在2003年前成立欧盟快速反应部队。
2000年2月15日,欧盟开始与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和马耳他第二批6个入盟候选国正式举行入盟谈判。
2001年1月1日,希腊正式成为欧元区第12个成员国。12月15日,欧盟布鲁塞尔首脑会议通过《拉肯宣言》,为欧盟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决定建立制宪筹备委员会为“欧洲的前途”提供改革方案。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 3月1日,欧元成为欧元区国家唯一法定货币。同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欧盟与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10个完成入盟谈判的候选国签署入盟协议。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扩大到25个。这10国将于2004年5月1日成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国。
2003年4月17日,在雅典举行的欧盟非正式会议上,安南与欧盟各国首脑一起合影留念。
2003年12月12日,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开幕,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并争取敲定欧盟宪法草案的最后文本。会议通过了欧盟安全战略文件,这是欧盟通过的第一个安全战略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欧盟的危机预防和处理能力及独立防务能力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由于各方在有效多数表决机制等问题上分歧较大,会议未能就欧盟宪法草案最终达成协议。
2004年3月,欧盟首脑会议在欧盟理事会大楼举行,会议发表了《反恐声明》。会议决定采取的另一项反恐措施是,将欧盟与其它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反恐合作联系起来。此外,会议采纳的紧急措施还包括改善欧盟国家间警察和情报部门的合作,使各国法律允许颁布共同的通缉令,加强边界控制和进行电话记录跟踪,筹措打击恐怖主义经费,建立欧洲恐怖嫌疑犯数据库等。
欧盟反恐协调员吉勒·德凯尔肖夫(比利时),负责协调欧盟理事会在反恐领域的工作,监督欧盟反恐战略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欧盟在反恐斗争中起到积极作用。
2004年5月1日,前来参加欧盟扩大仪式的25个成员国及欧盟领导人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拍摄欧盟扩大后的第一个“全家福”。
2004年5月1日,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10国正式加入欧盟。
2004年6月17日,欧盟首脑会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理事会大厦开幕。这是欧盟2004年5月1日扩大到25国后的首次峰会。18日,欧盟的第一部宪法条约草案获得通过。该宪法将取代欧盟现有庞杂的法律文件,保证欧盟扩大后机构的正常运转。
2004年7月,欧盟外长会议决定正式开始建立欧盟军事装备局。这是欧盟决定组建快速反应部队和建立军事行动计划中心后在独立防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欧盟军备局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欧盟实施安全与防务政策,协调欧盟的军备开支,帮助成员国提高防务能力,包括危机处理、军备合作、军事技术研发以及开发具有竞争力的欧洲军事设备市场。索拉纳将出任军备局的第一任局长。该局的决策机构由参与国的国防部长组成。军备局直接对欧盟理事会负责,同时向欧盟政治与安全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该委员会指导。2004年1月,索拉纳任命英国国防部国际安全政策司司长尼克·威特尼为军备局筹备小组组长。
2004年9月,在欧盟国防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与荷兰的国防部长在荷兰诺德韦克签署了组建欧盟宪兵部队的意向声明,并决定在2005年使这支部队具备快速反应能力。这意味着欧盟建设独立防务过程中的又一个新构想即将付诸行动。
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条约。 新华社/路透
2004年10月,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条约,标志着欧盟在推进政治一体化方面又迈出重要的一步。欧盟宪法条约签署后还需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予以批准方可生效。如果各成员国批准顺利,欧盟宪法条约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2004年11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国防部长会议正式决定,欧盟将于2007年前组建13个能部署到世界上任何热点地区的快速反应战斗小分队。按照欧盟国防部长们的设计,快速反应战斗小分队的兵力为1500人左右,能部署到离欧洲6000公里远的地方,并有能力在欧盟成员国一致作出决定后10天内完成部署。首批战斗小分队将于2005年至2006年组建完毕。
2004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将于2005年4月签订入盟条约并于2007年成为欧盟正式成员国。
2005年1月,欧洲议会全会表决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但该条约还需要欧盟各成员国的批准方可生效。
2005年4月25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两国领导人在卢森堡签署了两国加入欧盟条约,为两国按计划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入盟奠定了基础。
2005年4月,欧盟决定对来自中国的针织衬衫、毛衫、裤子等9种纺织品进行特别限制措施的调查,中国表示强烈反对。 5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会见欧盟“三驾马车”外长,就欧盟对华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设限问题表明了中方立场,缓解当前中欧纺织品贸易摩擦和矛盾需双方共同努力,中国政府以积极的态度促进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主动采取了包括对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实行出口自动许可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2005年5月11日,保加利亚、奥地利和斯洛伐克议会分别批准《欧盟宪法条约》。12日,德国联邦议院表决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这表明德国最终正式批准《欧盟宪法条约》已成定局。19日,比利时众议院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至此,欧盟25国中已有西班牙、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匈牙利、意大利、希腊、奥地利、斯洛伐克和德国、保加利亚、比利时等10个欧盟成员国已经分别通过议会表决或全民公决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
2005年5月29日,法国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6月1日,荷兰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6月2日拉脱维亚议会批准《欧盟宪法条约》。2005年7月,卢森堡全民公决通过《欧盟宪法条约》。
2005年9月,中欧签署文件就解决纺织品贸易问题达成一致,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代表双方在北京签署了《磋商纪要》。商定采取过渡性灵活措施,妥善解决《备忘录》执行中出现的滞港问题。根据《磋商纪要》的规定,欧盟将全部放行所有滞港货物,对执行《备忘录》超过2005年协议数量的部分,中欧双方各自承担其签发的许可证数量。实际滞港货物数量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欧方承担部分,欧盟将通过增加2005年备忘录规定的数量解决。中方承担部分,将通过个别品种的调剂来解决。
2005年9月,欧盟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化纤布征收为期5年的最高达56.2%的反倾销税。欧盟还决定对45家指定的中国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最低税率为14.1%。
2005年12月15日-17日,在欧盟首脑会议上欧盟25国领导人就欧盟2007-2013年财政预算方案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了这一困扰欧盟各国已久的难题,并为欧盟的进一步扩大和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创造了良好条件。本次首脑会议还同意给予马其顿“欧盟候选国地位”。
2006年3月27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成员国交通部长会议上发布的欧盟国家统一的驾驶执照样本。
2005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3时19分,欧洲伽利略计划第一颗导航卫星在哈萨克斯坦成功发射,标志着中国参与的这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进入部署阶段。中欧“伽利略”计划
2006年1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新的普惠制。新普惠制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免除或降低它们出口到欧盟市场的商品关税。新的分类包括一般普惠制、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普惠制和旨在帮助竞争力微弱国家的附加普惠制。新的普惠制方案对“毕业条款”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毕业条款”是指一个国家的一种产品如果在欧盟的市场份额超过一定比例,就将失去普惠制待遇。根据新条款,普惠制受益国的任何一种产品如果在欧盟市场的份额超过15%,则将失去普惠制待遇,而纺织品和服装的“毕业门槛”则为12.5%。
2006年3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审议了欧盟委员会本月初发表的能源政策绿皮书,一致同意建立欧盟共同能源政策,并批准了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推进“里斯本战略”方案。
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第六次扩大。
2007年3月25日, 欧盟迎来50岁“生日”。
2007年6月23日,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新条约将不会规定欧盟盟旗、盟歌和铭言等可能使欧盟成为“超国家机构”的内容。在组织结构改革方面,新条约将把欧盟最高权力机构欧洲理事会由目前的成员国首脑会议机制转变为固定机构,并设立常任主席一职。欧盟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通过新条约设立一个名为“欧盟高级代表”的新职位,统管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新的欧盟高级代表将把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和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的职责合并在一起,同时出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并负责主持欧盟27国外长会议。
2007年10月19日,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通过了欧盟新条约,从而结束了欧盟长达6年的制宪进程。新条约被称为《里斯本条约》。12月13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在里斯本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随后交由各成员国批准。各国签署后,该条约将于2009年1月生效。《里斯本条约》将取代2005年在荷兰和法国全民公决中遭否决的《欧盟宪法条约》。《里斯本条约》被视为《欧盟宪法条约》的简化版,但不再沿用“宪法”的名称。新条约的诞生将进一步改革欧盟机构,简化欧盟的决策进程。
2007年12月12日,欧盟轮值主席国葡萄牙总理苏格拉底、欧洲议会议长珀特林以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欧洲议会总部所在地法国的斯特拉斯堡共同颁布旨在保障欧盟公民权利的《欧盟基本权利宪章》。该《宪章》有54项关于公民权利的条款,内容包括自由、平等、经济和社会权益等。
2009年10月1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欧盟贸易委员阿什顿(右)与韩国外交通商交涉本部长金宗壎签署欧盟与韩国自由贸易初步协议。该协议将消除两个经济体之间几乎所有的关税及许多非关税贸易壁垒。欧盟是韩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08年双边贸易额超过900亿美元。